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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障碍灯照明

时间:2016-08-12来源:深圳市锐步科技有限公司:www.szruibu.com浏览次数:1982打印

注——对障碍物的标志和/或照明是用以标示障碍物的存在以减少对航空器的危害。这样做并不一定能减少障碍物对航行的限制。
 建议——距离起飞爬升面(飞机起降过程所经过的路径面)(内边3000m以内、突出于该面之上的固定障碍物,应予以标志;如跑道供夜间使用,还应予以照明;除非:
以下对于除非的理解为:对于该条件下本应使用标志或障碍灯,除非达到了以下条件可以省略标志或障碍灯。
a)当该障碍物已被另一固定障碍物所遮蔽时,可以略去这些标志和照明;
b)当该障碍物超出周围地面高度不大于150 m并设有在昼间运行的A型中光强障碍灯时,可将标志略去;
c)当该障碍物设有在昼间运行的高光强障碍灯时,可将标志略去;和
d)当该障碍物为一灯塔、并经航行研究表明灯塔的灯光已足够时,可将障碍灯略去。
建议——邻近起飞爬升面的物体,虽然尚未构成障碍物,在认为有必要保证航空器能够避开它时,应予以标志,如跑道供夜间使用,还应予以照明,仅在下列情况下可将标志略去,以下各点定义基本同于1点
a)当该物体超出周围地面高度不大于150 m并设有昼间运行的A型中光强障碍灯时;
b)当该物体设有在昼间运行的高光强障碍灯时。

本文标签:中光强航空障碍灯|高光强航空障碍灯|低光强航空障碍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