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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内容标记牌

时间:2014-10-17来源:深圳市锐步科技有限公司浏览次数:2339打印

建议: 在下列情况下应设可变内容标记牌:
a) 标记牌上显示的指令或信息仅在某一期间内有效;和/或
b) 有必要为满足 9.8.1 要求在标记牌上显示可变的预先确定的信息。
特性
标记牌必须是易折的。靠近跑道或滑行道安装的那些标记牌必须低得足以保持与飞机螺旋桨和喷气飞机发动机吊舱的净距。标记牌的安装高度必须不超过在表 5-5 相应栏中所示的尺寸。
标记牌必须为长方形,其长边为水平。
在活动区上使用红色的标记牌必须是强制性指令标记牌。
标记牌上的文字符号必须符合附录 4 的规定。
拟在下列情况下使用的标记牌必须按附录 4 的规定予以照明;
a) 跑道视程条件小于 800 m;或
b) 在夜间用于仪表跑道;或
c) 在夜间用于基准代码为 3 或 4 的非仪表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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